OPCW

禁化武组织的结构

  • 禁化武组织成员国已覆盖世界98%的人口和土地,以及全球98%的化工企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一国即成为缔约国亦即禁化武组织成员:批约、入约或继承。批约、入约和继承的文书必须提交《公约》指定的保存人 — 联合国秘书长。

  • 尚未批约的签约国名单,及既未签约也未入约的国家名单。 对所有非公约缔约国,禁化武组织帮助它们做入约的准备,以便有效实施对化学武器的全球查禁。

  • 缔约国大会是禁化武组织的主要决策机构,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一届会议,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

  • 执行理事会是禁化武组织的执行机构,直接向大会负责,由41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例常届会,非例会和非正式磋商则较为频繁。

  • 技术秘书处拥有约500名职员,协助缔约国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行使其职能,并负责包括执行视察任务在内的履约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