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圣地亚哥•奥尼亚特•拉沃尔德 先生
圣地亚哥•奥尼亚特•拉沃尔德 先生1949年出生于墨西哥城。他于1972年获得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法学院的初级法律学位并于1973年获法学士学位。奥尼亚特•拉沃尔德先生分别于1973年至1974年在意大利帕维亚大学获程序法硕士、1974年至1975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获国际法及人权硕士学位。
担任法律顾问前,奥尼亚特•拉沃尔德先生曾于2001年至2003年任墨西哥驻荷兰大使,同时兼任墨西哥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担任墨西哥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期间,他作为墨西哥代表团团长参加禁化武组织缔约国大会。
奥尼亚特•拉沃尔德先生曾多次参加国际及区域组织大会和会议,如1992年他以墨西哥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联合国里约大会,1995年以墨西哥代表团长身份出席国际劳工组织第83届会议,并于1997年至2001年期间担任墨西哥驻国际海事组织代表。
他还曾任墨西哥政府高级职位,如1994年12月至1995年8月任劳动部长,1994年4月至11月任墨西哥总统府总参谋长,1992年6月至1994年4月任环境保护总检察长,1997年4月至2001年3月任墨西哥驻英国大使。此外,在学术领域,奥尼亚特•拉沃尔德先生于1975年至1981年任墨西哥城的大都会自治大学法律教授,1982年任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奥尼亚特•拉沃尔德先生已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