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与禁化武组织

 

前言

亚洲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重要的利益攸关方。本刊介绍了入约给亚洲缔约国带来的种种益处。

禁化武组织的目标是实现无化武的世界,这是《公约》庄严昭示的目标,已有包括51个亚洲国家在内的188个国家在为此而共同奋斗。《公约》生效的时间是1997年4月29日。

自那时起,所宣布化武弹药的百分之45.56,加上全球宣布的71,196公吨化武战剂中的百分之73.11,已经以可核查的方式予以销毁。在所宣布的70处前化武生产设施中,已有64 处被销毁或改装用于和平目的。

但全球化武裁军目标的实现仍是艰难挑战,化武威胁仍现实存在。化学武器比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更易于生产和储存,对人类的威胁在冲突地区体现更明显,如落入恐怖分子手中,风险尤甚。确保彻底消灭化武不应仅仅是某些国家应对的问题,需要整个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只有所有国家加入《公约》并全面履约,才能实现无化武的世界。每一个国家都必须把发展、生产、储存、转让及使用化学武器定为犯罪行为。

《公约》通过消除共同威胁并增进互信,使所有国家受益。它是非歧视性的,授权禁化武组织对所有成员国提供实质的支持。如受到化武攻击威胁,或已实际遭受化武攻击,可要求禁化武组织提供援助和保护。

禁化武组织促进化学的和平利用及国际合作,增进缔约国之间科技信息的交流。这些项目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福祉。

禁化武组织还为非洲区域的缔约国提供履约支持,确保建立国家立法体系,实现有效履约。这种团队效应有助于增进区域及国际安全,并促进缔约国自身的管理体系。这项工作同样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在2008年4月召开的第二届公约审议大会上,禁化武组织成员全面审议了《公约》的执行状况,并对今后有效履约提出指导原则。

我们期待与这一区域缔约国继续合作,以实现有效履约。

亚洲与禁化武组织各个机构

亚洲缔约国积极参与禁化武组织各决策机构和附属机构的工作。这些缔约国各自并共同为禁化武组织的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缔约国大会

缔约国大会 是禁化武组织的主要决策机构。大会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一届常会,如有需要也举行特别会议。

历任由亚洲国家出任的大会主席有:

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 由41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这些成员国由禁化武组织所有其他成员国选出,任期两年。为通过相关政策决议以保证禁化武组织的运转,执行理事会通常每年举行四届常会,碰头会和非正式磋商则较为频繁。

亚洲组在禁化武组织执行理事会拥有9个席位,由亚洲各国轮流担任。另有1个席位由亚洲组和拉美组隔届轮任。

2008年5月12日至2009年5月11日,亚洲组的执理会成员是:中国、印度、伊朗、日本、科威特、马来西亚、巴基斯坦、韩国、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亚洲组协调员是巴基斯坦。

历任由亚洲国家出任的执理会主席有:

  • 菲律宾大使罗密欧阁下(2007—2008年)
  • 斯里兰卡大使里奥尼尔阁下(2002—2003年)
  • 印度大使普拉波卡阁下,首任执理会主席(1997—1998年)

附属机构

中国、印度、伊朗、日本、菲律宾及韩国还派代表参加了禁化武组织附属机构的工作,如行政和财务问题咨询机构、保密委员会、科学咨询委员会等。巴基斯坦担任了为期六年的外部审计员(2003—2008年)。

技术秘书处

技术秘书处约有500名职员,职能是协助缔约国大会和执行理事会的工作。技术秘书处负责履约日常工作,包括进行视察。

亚洲缔约国的贡献还体现在有关国家为技术秘书处选派了杰出的高级官员,包括 外联司长视察局长 ,以及人力资源处、技术保障处、政府关系和政治事务处、培训和员工发展处、国际合作处等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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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化武组织国际合作与援助项目对亚洲的惠益

禁化武组织与成员国及其国家主管部门深入探讨,开发出一整套促进国际合作、履约支助和化武防护的项目。这些项目与非洲地区成员国的需求和优先事项直接相关。下面是自1997年4月29日《公约》生效至今对此领域工作的总体回顾。

化学利用和平领域的国际合作

禁化武组织国际合作项目系根据《公约》第十一条设立,与缔约国经济和技术发展相关。这些项目通过交换科技信息、实施实习和研究活动,旨在加强和平领域化学活动相关能力的建设与提升,并重在促进发展中成员国的实验室分析水平和技术力量。

自从《公约》生效以来,亚洲地区全力支持禁化武组织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日本、科威特、阿曼、巴基斯坦、韩国、沙特及泰国等均提供了自愿捐款。此外,亚洲各国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支持,包括为研讨会及有关会议提供后勤协助、提供二手的电脑软硬件、资助有关培训和咨询活动。

截至31/12/2011,亚洲地区从禁化武组织国际合作活动中受益情况如下(括号中为全球的数目):

  • 培训分析化学师:70人 (315人)
  • 研修项目学员:77人 (265人)
  • 会议资助项目与会人:430人 (1,966人)
  • 实习生:20人 (115人)
  • 资助会议:53次 (239次)
  • 资助实验室:19所 (92所)
  • 资助研究项目:135个 (437个)
  • 转让二手设备:9件 (73件)
  • 综上,人员和设施的获益方总数为813 (3,502)

化学武器防护与援助

41. 在援助与化学武器防护方面,技术秘书处一组人员2月26和27日对突尼斯成功进行了初始访问,为计划于2010年在突尼斯举办的第三次提供援助演练Assistex III进行准备。这一重要活动的邀请近期内就会发出。就此,我感谢突尼斯政府有意主办这次演练并为技术秘书处提供了支持。

42. 技秘处和新加坡共和国共同主办了第一期亚洲缔约国化学事故紧急反应区域培训课程,2009年3月2日至6日在新加坡举行。

43. 另外,应越南国家主管部门的请求,技秘处派出一组人员进行初始技术评估访问,启动一个有关化学武器防备的国家能力建设项目。访问是在3月3日至5日在越南河内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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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支助

禁化武组织的履约支助项目协助缔约国完成《公约》第七条规定的义务。所提供的支助内容包括建立国家主管机构,实现与禁化武组织的有效联络;采取必要措施制定履约立法,包括处罚手段与行政措施;确定需要宣布的化工及贸易活动;提交准确的宣布资料。

50. 4月13日和14日,对不丹王国组织进行了技术援助访问,目的是提高主要利益攸关方对《公约》第七条规定的国家履约立法工作的认识。这次访问是技术秘书处为配合2007年欧洲联盟联合行动方案规定的向缔约国提供赠款的活动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中的第一项活动。

51. 最后,我还要向各位通报,在履约支助方面,技术秘书处为亚洲各海关当局举办的一次《公约》转让制度技术问题区域讲习班的筹备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讲习班在中国政府和香港当局的积极配合下,定于2009年6月10日至12日在香港举行。技术秘书处希望通过这次讲习班使海关高级官员认识到《公约》有关转让的规定的具体要求,从而通过亚洲的次区域培训班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培训海关中层官员和业务层关员的工作进行补充。这次讲习班还将为技术秘书处提供机会,着重说明国家主管部门的海关和港务局之间必须更加密切互动,加强对化学品贸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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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化武组织在亚洲的活动

Call for Nominations for an Advanced Assistance-and-Protection Course

14 May 2012 — 18 May 2012 | Beijing, China

On behalf of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the OPCW, the Director-General wishes to invite Member States to nominate participants for an Advanced Assistance-and-Protection Course, which will take place in Beijing, China, from 14 to 18 May 2012.The cour...

Call for Nominations for the Eighth Regional Assistance-and-Protection Course for Asian States Parties

25 June 2012 — 29 June 2012 |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On behalf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and the Organis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OPCW), the Director-General wishes to invite States Parties in Asia to nominate representativ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Eighth Regional A...

Call for Nominations for the Tenth Regional Meeting of National Authorities of States Parties in Asia

26 June 2012 — 28 June 2012 | Colombo, Sri Lanka

On behalf of the Government of Sri Lanka and the Organis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OPCW), the Director-General wishes to invite National Authorities to nominate staff to attend the Tenth Regional Meeting of National Authorities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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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家入约情况

亚洲缔约国

序号 缔约国 签署 交存 生效
1 不丹 24/04/1997 18/08/2005 17/09/2005
2 东帝汶 _ 07/05/2003 06/06/2003
3 中国 13/01/1993 25/04/1997 29/04/1997
4 乌兹别克斯坦 24/11/1995 23/07/1996 29/04/1997
5 也门 08/02/1993 02/10/2000 01/11/2000
6 伊拉克 _ 13/01/2009 12/02/2009
7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3/01/1993 03/11/1997 03/12/1997
8 卡塔尔 01/02/1993 03/09/1997 03/10/1997
9 印度 14/01/1993 03/09/1996 29/04/1997
10 印度尼西亚 13/01/1993 12/11/1998 12/12/1998
11 图瓦卢 _ 19/01/2004 18/02/2004
12 土库曼斯坦 12/10/1993 29/09/1994 29/04/1997
13 基里巴斯 _ 07/09/2000 07/10/2000
14 塔吉克斯坦 14/01/1993 11/01/1995 29/04/1997
15 塞浦路斯 13/01/1993 28/08/1998 27/09/1998
16 大韩民国 14/01/1993 28/04/1997 29/04/1997
17 孟加拉国 14/01/1993 25/04/1997 29/04/1997
18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13/01/1993 21/06/1999 21/07/1999
19 尼泊尔 19/01/1993 18/11/1997 18/12/1997
20 巴基斯坦 13/01/1993 28/10/1997 27/11/1997
21 巴布亚新几内亚 14/01/1993 17/04/1996 29/04/1997
22 巴林 24/02/1993 28/04/1997 29/04/1997
23 帕劳 _ 03/02/2003 05/03/2003
24 库克群岛 14/01/1993 15/07/1994 29/04/1997
25 所罗门群岛 _ 23/09/2004 23/10/2004
26 文莱达鲁萨兰国 13/01/1993 28/07/1997 27/08/1997
27 斐济 14/01/1993 20/01/1993 29/04/1997
28 斯里兰卡 14/01/1993 19/08/1994 29/04/1997
29 新加坡 14/01/1993 21/05/1997 20/06/1997
30 日本 13/01/1993 15/09/1995 29/04/1997
31 柬埔寨 15/01/1993 19/07/2005 18/08/2005
32 汤加 _ 29/05/2003 28/06/2003
33 沙特阿拉伯 20/01/1993 09/08/1996 29/04/1997
34 泰国 14/01/1993 10/12/2002 09/01/2003
35 瑙鲁 13/01/1993 12/11/2001 12/12/2001
36 瓦努阿图 _ 16/09/2005 16/10/2005
37 科威特 27/01/1993 29/05/1997 28/06/1997
38 约旦 _ 29/10/1997 28/11/1997
39 纽埃 _ 21/04/2005 21/05/2005
40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13/05/1993 25/02/1997 29/04/1997
41 菲律宾 13/01/1993 11/12/1996 29/04/1997
42 萨摩亚 14/01/1993 27/09/2002 27/10/2002
43 蒙古 14/01/1993 17/01/1995 29/04/1997
44 越南 02/01/1998 30/09/1998 30/10/1998
45 阿富汗 14/01/1993 24/09/2003 24/10/2003
46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02/02/1993 28/11/2000 28/12/2000
47 阿曼 02/02/1993 08/02/1995 29/04/1997
48 马尔代夫 01/10/1993 31/05/1994 29/04/1997
49 马来西亚 13/01/1993 20/04/2000 20/05/2000
50 马绍尔群岛 13/01/1993 19/05/2004 18/06/2004
51 黎巴嫩 _ 20/11/2008 20/12/2008

亚洲已签约但未批约的国家

序号 国家 签署
1 以色列 13/01/1993
2 缅甸 14/01/1993

亚洲未签约或入约的国家

序号 国家
1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2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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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出版物里采用的图例和表述手法绝不代表禁化武组织方面对任何国家的领土、城市或其管辖区域的法律地位或对其划定边界或疆土的任何意见。

出版:
禁化武组织技术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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